
星期天,林明仕、我、老翁、Pauline、牛哥,去衝浪
衝浪很酷,因為又難又危險
林明仕會衝浪,帥
牛哥愛開車,因為有雄性激素
老翁怕溺水,但又愛衝浪
Pauline不怕黑
我頭皮痛,因為我頭髮短,終於知道原來人類頭上長毛,是為了防曬
衝浪很辛苦,因為板子又重又大,被大浪打到之後堪稱兇器
我經過無數次失敗,終於站起來了0.5秒
大家愛衝浪,所以要再去,可是只想玩好玩又輕鬆的boogieboard
我很懶,所以亂寫
(大家覺得衝浪為什麼很酷呢?如果危險+難=酷,那胸口碎大石為什麼就沒那麼酷了?)
昨天去參加活動,有人跟我說以前一直看我文章,但後來就停更了,其實沒有停更,我只是都換去 FB 分享了,因為 FB 才是流量所在,加上 FB 算法對外部連結的排序不太友善,所以我都沒在這邊寫了,想繼續 follow 我的人可以去下面兩個地方找我: fb.com/p...
4 則留言:
九九神功也很酷啊 XD
九九神功那有酷啊,看來你的審酷觀跟我不同,哈哈
我是說... 如果「危險 + 難 = 酷」的話
哈哈
好好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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