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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對 Metaverse 的想法

我對 Metaverse 的想法 Facebook 改名成 Meta,宣布要重壓 Metaverse,執行長 Mark 也寫了一封很長的 Founder’s letter,還拍了一個超長的影片宣傳 Metaverse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zuck/posts/10114026953010521 面對這個改變,我覺得輿論是正反兩派,我有一個經常討論投資的朋友 (他投資也做得很好) 很氣憤的說他要把 FB 全賣了,他覺得 Zuck 瘋了去賭這種虛無不實在的東西,罵說 VR 有多蠢,然後接著說 Tiktok 做的多好多有趣,佔據的消費者時長有多長 == 我對 VR 的想像 說說我自己的看法,我覺得不能以現今 VR 的體驗來預測將來,就像十年前的智慧型手機和現在的完全不是同樣的東西,現在你覺得 VR 很重、帶子太緊、戴了頭會昏、裡面畫面超醜,體驗很差,遊戲不好玩,但十年後再看一次,這些問題應該都不在了,科技的進步會比你想像的還要快 我的想像是,VR 最終會跟現在大多數人戴的近視眼鏡差不多重,並且變成你每天早上第一個戴上的東西,一直到睡前才會拿下來 你現在看的電視、手機、電腦、手錶的所有大大小小的螢幕,都會被這單一個眼鏡取代了,眼鏡本身只負責投影,所有的邏輯和圖形計算會連上雲端進行,VR 的顯示技術最終會好到完全騙過視覺,讓你無法分辨你看到的是不是真實的物理世界,就像 Nvida 的執行長 Jensen Huang 之前用 GPU 計算造假出自己的影片一樣,有一天你再也無法分辦進到你眼睛裡的光源的真假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f_V30ueEXE4 所謂的現實,其實也就是一連串傳送到人類大腦的電子訊號,人類遲早會有能力 hacked 這個電子訊號 (如果沒有先滅絕的話),並且造假自己的整個世界 (i.e. The Matrix)。在那之前,人類的各種感官會一一被自己造假出來,第一個被攻克的就是視覺,人類會用 VR 環境完全模擬出物理世界的光線,並且給眼睛看到無法分辨的光線,畢竟人的視覺也不過就是一個 8Gbit/s 的訊號 == 不要被過去的經驗束縛 人類沒有理由就要一直從一塊板子上看光源 (不久前它還不是一塊板子,而是一個大方塊),也沒有理由一定要一直滑著一塊板子輸入指令 (不久前還是一個在桌上滑,長的像

軟體工人的工時

軟體工人的工時 . 在台灣上班後發現公司有打卡制度,對工時有比較嚴謹的要求,對於這個我有些想法 . . == 軟體工人和傳統工人的區別 . 在工廠流水線上的工人,只有待在生產線上才能有產出,工人的產出和待在生產線上的時間是完全的線性關係,多待一小時就多產出一小時的工作量 . 但軟體工程師和工廠流水線上的工人不同: 一、工作地點彈性,只要連上網路就能工作 二、工作成果和工作時間是非線性的 三、工作和非工作的活動有灰色地帶 . . == 以我為例:軟體工人的工時與產出 . 以我自己為例,當我在 Facebook (現在叫 Meta 了) 還是一名軟體工人的時候,我大概都是十點半左右到公司,之後就看信、看訊息,再看一些報表數據類的東西,沒多久就跟同事們去悠閒的吃午餐 . 我真正的產出高峰通常是在下午,有時候一兩個小時專心就寫了落落長的程式,但有時候也會卡住花大量時間去讀程式碼,但是一旦想通就文思泉涌一般的寫了一大堆程式 . 軟體工程師實際上的工時根本無法計算,有時候我在洗澡的時候也在想程式要怎麼寫,睡覺的時候也在想 bug 怎麼發生的,開車的時候也在想架構,這些時間都是在工作,應該都得算成工時才對 . 另一方面,我在辦公室的時候也常常在滑 Facebook,幫朋友的照片點讚,看一些好笑的動物影片,就是在摸魚,但腦子總是要休息一下。還有的時候我在看一些技術或產品的 blog,這不是工作,但或許也該算工作,因為看技術 blog 也能幫到我的工作 . . == 不要用工時來測量軟體工程師 . 總結就是要使用工時來管一個軟體工人是完全沒道理的,他不在辦公室也能工作,他甚至沒有電腦光著身體洗澡也能工作,另一方面他在辦公室也可以完全不工作 . 工時不能測量,另外就算你能準確測量出工時,工時和工作成果也可能沒有任何關係 . 做為一個管理者,我建議儘量給予優秀的軟體工程師工作彈性,彈性可以增加他的產出,大幅增加他的生活品質,讓他可以好好照顧好自己的生活,用自己的步調安排事情,這是一種不需要花錢的員工福利 . . == 用工作成果來測量軟體工程師 . 不看工時,管理者就要用工作成果來管理,管理者必須要能看懂員工的工作成果,能夠理解員工的工作價值和難度,但這也是你作為管理者的價值所在,否則公司就不需要你這個職位了 . 但是一定的辦公室時間我認為還是必要的,團隊同在辦公室可以降低溝通成本,也可

再聊 Apple Tax

再聊 Apple Tax . . 上週寫了關於 Apple 法院禁令的評論,我還有一些想法想補充 . 前情題要連結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roductiveguy/posts/236683771799118 . . == 題外話 . 上週寫了 Apple 禁令的評論,連帶讓我之前寫過的管理舊文 (最近又重新分享過一次) 變成 viral。有上千個分享,十萬以上的 reach,我自己也有點嚇到,這大概是我人生中寫過最多人看的文章了 . 我點連結看到很多好的評價也覺得感動,覺得自己整理的心得能幫助到別人覺得很開心 . 管理舊文連結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roductiveguy/posts/234030842064411 . . == 私人財產和自由經濟 . 我先重申一下我的基本看法:Apple Store 是私人財產,它是 Apple 推出的一項產品,Apple 有權利自由選擇它的合約,對於不能遵守合約的合作商 Apple 有權利不跟他們合作,相對的合作商也可以選擇不跟 Apple 合作 (例如你可以只開發 Android App),用戶也可以不買 iPhone。一切的行為都是你情我願,沒有誰強逼著誰做什麼 . 自由市場會讓 Apple 做對它自身有利的事,競爭者和客戶也會做出選擇,最後這也是最能符合大眾利益的一個平衡狀態 (納許均衡不一定是最佳解但通常很棒了,比計畫經濟強得多) . 政府出手干擾市場只有一種邏輯:認為這市場失靈了,失去它原本的功能。但是這種干擾我覺得犯錯機率很大,而且管了一項就有千千萬萬項要管,每管一項就是破壞一次自由市場 . . == Apple 抽成 30% 太貴太不合理了! . Apple 抽成 30%,是 Apple 自己的定價策略,當然它也可以訂 100%,結果就是沒有開發商會幫他開發 App,最後 Apple 會連 iPhone 也賣不動。Apple 也可以抽成 1%,讓利給開發商,這樣 App 自然就會比較多 (但品質也會變差),但這樣的定價就會少賺錢,可能連 Apple Store 的運營成本都虧掉 . Apple 的定價策略沒有什麼特殊之處,也沒有什麼邪惡之處,跟你決定其他東西的價格一樣的邏輯,就是在各方取捨之下,定出一個長期現金流最大的價格 . 這當然是一個很困難的問題,

有效市場假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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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市場假說是指資產的價格總是反映了所有的資訊 根據這種假說,資產的價格已經是目前所有資訊下最好的價格,所以你的投資選擇都是徒勞無功的,你看好的優質偉大公司因為市場已反映了所有的資訊,價格必定非常的高,所以你去買它也得不到任何好處 == 有效市場的定義 注意有效市場的定義是市場已經反映了目前所有資訊,而不是價格等於資產的真實價值 (未來現金流折現總和)。根據量子力學,世界有隨機性,因此即使得知目前世界的全貌也無法計算出未來,資產的真實價值只有在未來才真正可知 對於長期投資者而言,我們的工作就是去估算資產的真實價值,而不是反映出目前所有資訊的價格。這是一個細微的差別,但卻是非常重要的差別 == 有效市場假說和指數基金投資者 很多人認同這個假說,得出結論就是只買指數基金就好了,反正在有效市場之下你買任一個股票都是對稱的,不如就全部給我來一點,這樣子就是風險最為分散的最佳解。我認為這個方法很適合不想在投資上秏費心力的人,確實是一個很實際的好方法 不過嚴格來說,在真正的有效市場之下,就連現金和股票也都是對稱的,整個股市的價格相對現金也反映完了,所以你留現金也是一樣的 == 有效市場假說和技術分析投資者 另外一派人覺得既然所有資訊都反映在價量之上了,那就不要去管資產本身了,就只看價量來買賣股票,也就是技術分析。我自己偶爾會用一點點這路方法,主要是看一下股價支撐點,幫助自己設定買入價 不過我的觀察只靠這種方法投資的人通常沒賺到錢,股票追根究底是一間公司的一部分,不去研究那間公司本身,然後一直侷限在一條曲線上面下這麼多功夫實在太不合理了 == 不合理的假說 有效市場假說是完全不合理的,它代表市場隨時都是完美的。有個說法就是相信有效市場假說的人,即使在路上看到一百塊美金也不會彎下腰去撿,因為根據有效市場假說,這一百塊早就被撿走了,不會掉在路上,因為市場已經反映了所有資訊。但這是不可能的,這隨便都可以找到反例 我覺得的真實情況是:市場是大概有效的,好產業的好公司大概就是貴的 (估值高),壞產業的壞公司大概就是便宜的,但是市場絕對不是完美的。有時候它也常常錯得離譜 == 讓市場有效是投資者的工作 身為投資者,你的工作就是讓不完美的市場再完美一點,你拿手中的錢去投資,也代表把你的資源投入到你認為有前景、被低估的公司,間接使得公司得到融資能力、得到更多資源,你為公司注入的資源終究讓你的投資

Epic Games Inc vs Apple In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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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法院對 Apple 做出了非常有殺傷力、而且意義重大的一項永久禁令 . . == Apple 稅 . 原本 Apple 嚴格規定 Developers 不可以在 App 裡做導流到其他付費方式的介面,所以 App 都是透過 Apple 收費,這些收費 Apple 會抽成 30% (小於 $1M Revenue 的公司只抽 10%) . 也就是說整個 App 經濟,Apple 拿走了 3 成的收入。你只要看到一家公司在做 App,代表他們收入 30% 要付給 Apple . . == 禁令 . 現在法院下達了永久禁令規定 Apple 不得限制 Developer 在 App 內做付費導流 . 其實原本很多 App 都在自家官網有做付費頁 (例如 Tinder),但因為不能從 App 裡直接點個按鈕就打開,這些付費頁幾乎沒人知道,只能透過 Google search 去官網才看得到,所以流量極低 . 對 App Developer 來說,在網頁上用 Stripe、Paypal、Amazon Pay 等等手段收錢,手續費抽成非常的低,通常是 3% 左右,這跟 Apple 抽成 30% 天差地遠,禁令實施後這下毛利就可以提升幾乎 3 成,這是重大利好,對於像 Tinder 這樣的 App 來說可以多出 30% 收入的淨利,非常嚇人 . 對 Apple 來說,Services 是一季 17B,年增率 33%,而且毛利非常好的金雞母,這下這金雞母被打成半殘了,損失難以估計。17B 是個非常龐大的數字,相比 Tesla 一季總收入才 11B,而且 Apple Service 的毛利比造車要好太多了 . . == 後續影響 . 對於其他 App 流量巨頭來說,這也是一個很重大的消息,例如 Facebook 一直以來都沒有很強的 in app payment,一向都是靠廣告變現,現在等於開了一扇門,變成一個可以重點發展的生意 . 昨天盤中 Apple 跌了一下,不過我覺得這件事對 Apple 有很重大的永久傷害,若成定局損失或許比少掉的市值更多 . Apple 還會上訴,所以說不定還有變數 . . == 補充一下我對判決的看法 . 我個人無法認同美國法院這項判決 (並不是因為我自己重倉 Apple),我覺得 Apple Store 是 Apple 這間公司的私有財產,今天政府闖入

排長還是士官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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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軟體公司任職到一個階段的工程師多半都會面臨這個選擇,要做一個 Tech Lead 還是做一個 People Manager,不知道有多少人問過我這個問題,我覺得我也沒有什麼厲害的答案,不過我可以說說我的想法 我把 Tech Lead 比做士官長,People Manager 比做排長,這對當過兵的人來說應該不言可喻了,但很多人沒當兵我還是解釋一下,排長需要管理整個排的大小事,什麼時候吃喝、拉屎、睡覺都要排長來操心,相較起來士官長是個涼差,通常只管專業技術,幫忙指導解決問題 經理的工作是管理團隊,會有和下屬之間的匯報關係,Tech Lead 在很多公司其實就是一般 Engineer,其實並沒有正式的職級叫 Tech Lead,也沒有人真正匯報給 Tech Lead,其實就只是級別比較高的工程師 我的視角 我的工作背景是美國的軟體公司,我在博士畢業後 (加州理工學院) 加入 Facebook 成為軟體工程師,之後做了 Tech lead 然後做了工程經理,也在 Instagram 管理過團隊,後來我離開 Facebook 去了一間小公司 (年收入約 $150M、員工人數約 150 人) 做了技術長後來做到總裁管理整家公司,目前本人從事自由業 我的視角未必適用於你的公司和你的產業 例子 我接下來用我認識的兩個人當作例子,不過為了避免讓當事人困擾就不說他們的名字只用代號。 士官長 A 士官長 A 一直是我工作生涯的偶像,他在 90 年左右 Stanford CS Phd 畢業之後,經歷過 Sun Microsystem、Google、Facebook 、vmware 等等大規模的 IPO,這些都是普通人只要中了其中一個 IPO 就能退休的,所以他也非常有錢,累積資產這麼多年後,他的投資也很有一套,我也從他身上學到不少投資的妙招 令人敬佩的是六十歲的他現在還非常活躍,現在還在某一線大廠擔任 Principal Engineer,還在寫程式。他短暫做過管理但大部分時間他都是一個工程師和 tech lead,我覺得他一直在做很好玩的工作,而且充滿樂趣,一直到現在對技術還是非常熱情 士官長 A 寫的程式乾淨漂亮,邏輯非常清晰,讀他的程式是一種享受,另外他做過各類世界一流的系統,所以他的經驗和見解也是一流,從他身上我學到非常多東西 士官長 A 說過一句話讓我印象很深,他說一個 co

網路效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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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要聊一個我在投資的時候必定會分析的特性:網路效應。我可以說我現在幾乎不投資沒有網路效應的生意 網路效應是指當一個產品(或服務)的客戶增加,產品就會變得更有價值

阿里巴巴 2021 第二季財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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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寫了騰訊,今天就來寫一下阿里,這財報是 8/3 發的,已經一段時間了,我寫這個是慢了很多拍了(當然它那天一出我自己就馬上研究了,只是我現在才寫這文章 ) 不過我的投資本來就不是頻繁交易,我不依賴即時的消息來殺進殺出,對我來說長期觀察理解一家公司的基本面,得以估測它未來的現金流才是重點,因此就算現在來寫兩週前的財報也不嫌晚 以下是財報投影片 https://www.alibabagroup.com/en/ir/presentations/pre210803.pdf 還有新聞稿 https://www.alibabagroup.com/tc/news/article?news=p210803 重點摘要一下 阿里美股今天的股價是 160.55 美金,市值是 444B 美金 (2.88T 人民幣) 第二季收入 205B 人民幣 (年增率 34%) 第二季毛利 81B 人民幣 (年增率 17%、毛利率 39.5%) 第二季 non-gaap 淨利 43B 人民幣 (年增率 10%,淨利率 20%) 第二季自由現金流 20B 人民幣 (年增率 -43% ) 截自 https://www.alibabagroup.com/en/ir/presentations/pre210803.pdf 總體而言,一家這麼大的公司收入還有 34% 的年增率是很驚人的,就是一頭狂奔的大象,另外如果拿本季的淨利來概算目前市值的市盈率只有 16.7倍 (2880/43/4 = 16.7),一家公司有成長型公司的 34% 收入增速,又有價值型公司 (指發紅利給股東、不再增長的公司) 的市盈率,毛利率接近 40% 也代表這是很優秀的生意 另外阿里並不是一家普通的企業,而是在全世界電商裡成交總額 (GMV) 排名第一 (比 Amazon 多),在中國雲服務第一 (全世界第四,排在 Amazon, Azure, Google 之後) 的一家頂尖企業,現在這個估值是非常罕見的特價 阿里還持有 30% 的螞蟻金服股份,根據螞蟻金服招股書 Alipay 2020 年的 Total Transaction Volume (TPV) 是 118T 人民幣 (18T 美金,我其實有點懷疑,因為中國 2020 年的 GDP 是 15T,不過這確實是我在招股書上看到的,歡迎指正),相較之下 Paypal (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