衝浪很酷,我衝浪,所以我酷



星期天,林明仕、我、老翁、Pauline、牛哥,去衝浪

衝浪很酷,因為又難又危險

林明仕會衝浪,帥

牛哥愛開車,因為有雄性激素

老翁怕溺水,但又愛衝浪

Pauline不怕黑

我頭皮痛,因為我頭髮短,終於知道原來人類頭上長毛,是為了防曬

衝浪很辛苦,因為板子又重又大,被大浪打到之後堪稱兇器

我經過無數次失敗,終於站起來了0.5秒

大家愛衝浪,所以要再去,可是只想玩好玩又輕鬆的boogieboard

我很懶,所以亂寫

(大家覺得衝浪為什麼很酷呢?如果危險+難=酷,那胸口碎大石為什麼就沒那麼酷了?)

留言

匿名表示…
九九神功也很酷啊 XD
pinky寫道…
九九神功那有酷啊,看來你的審酷觀跟我不同,哈哈
匿名表示…
我是說... 如果「危險 + 難 = 酷」的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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