衝浪很酷,我衝浪,所以我酷
星期天,林明仕、我、老翁、Pauline、牛哥,去衝浪
衝浪很酷,因為又難又危險
林明仕會衝浪,帥
牛哥愛開車,因為有雄性激素
老翁怕溺水,但又愛衝浪
Pauline不怕黑
我頭皮痛,因為我頭髮短,終於知道原來人類頭上長毛,是為了防曬
衝浪很辛苦,因為板子又重又大,被大浪打到之後堪稱兇器
我經過無數次失敗,終於站起來了0.5秒
大家愛衝浪,所以要再去,可是只想玩好玩又輕鬆的boogieboard
我很懶,所以亂寫
(大家覺得衝浪為什麼很酷呢?如果危險+難=酷,那胸口碎大石為什麼就沒那麼酷了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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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好笑